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动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做好2023年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立项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制定本指南。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办法》对国家标准周期的要求,强化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1月28日市政府第1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国家标准株评价技术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812—2022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国家标准株评价技术标准 该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进口非冷链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 (第四版)